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代理招聘开发区聘用人员(非事业编制)。
一、招聘岗位
招聘文职人员3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招聘规定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招聘开发区聘用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 15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陆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dyedz.gov.cn),下载并填写《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招聘开发区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表格电子版及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证书扫描件(jpg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dyjjjskfqzp@126.com)。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通过邮箱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初审结果。通过初审人员,于2013年6月18日至1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近期同底版一吋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208房间领取准考证。过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时间为2013年6月22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入闱名单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