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七期食品生产环节省抽和国抽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本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共有24批次,涉及到17家企业均受到不同程度处罚。
其中,东阿县5家阿胶公司被检出不合格阿胶制品,不合格项均为山梨酸。5家企业分别为:东阿华喜阿胶制品有限公司、东阿咏年堂阿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东阿百岁源阿胶制品有限公司、东阿东泉阿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东阿贡天府阿胶制品有限公司。除东阿东泉阿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54000元,其余四家企业均被罚款50000元。
受处罚最严重的为山东大奥酒业有限公司,其生产的“书画之乡36°三年陈白酒”被检出不合格项。这家公司被处罚款20.7万元,并没收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货值1.0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