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2016年我市高中招生政策与去年基本保持不变,根据上级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和班额
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量控制在3.4万人左右,按班额56人一次性录取完成。根据初中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和综合办学水平评估成绩,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的60%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
今年,聊城一中面向全市招收四个国际班,总人数控制在120人以内,不允许国际班学生转普通班学习。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5月16日至21日,在聊城市初中学业考试综合管理平台报名,考生可自主选择报考普通高中、“3+4”本科、“3+2”专科、中专或技工学校。凡具有本县(市、区)户口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本县(市、区)范围内的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市、区)报名。
(三)考试安排和学科分值
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4日—17日举行。考试科目和分值与去年保持不变。地理、生物在初二、初三为学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以最高一次成绩计入录取成绩。
综合素质评定分值最高为72分,按学生实际成绩计入录取总成绩。
体育与健康分值为50分,实行及格线制。即考试成绩达到40分及格线,按0分计入录取总成绩;低于40分,低于多少分就在总成绩中倒扣多少分。
理化生实验操作分值为30分,实行及格线制。即考试成绩达到24分及格线,按0分计入录取总成绩;低于24分,低于多少分就在总成绩中倒扣多少分。
(四)考试录取
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一次录取满,按成绩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分配的计划生在不低于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50分的情况下予以录取,低于50分取消计划。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和《聊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聊办发〔2015〕25号)文件精神,我市决定于2018年起逐步实行“分数+等级”的高中招生录取方式,即部分学科采用分数呈现,部分学科实行等级表达。
聊城水城中学、聊城外国语学校、聊城三中北校、聊城四中面向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和度假区考生招收第二志愿的学生。填报了第二志愿的学生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可在取消特长生加分且提高20分录取标准的情况下,参与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
(五)有关加分政策
一是烈士子女加20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独生子女加10分录取。
二是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个人前5名或集体前3名的主力队员,国家级的加30分录取,省级的加20分录取,市级的加15分录取。
三是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电脑制作与机器人大赛、创造活动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的加30分录取;获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的加20分录取;获省级二等奖、市一等奖加10分录取。
前三项加分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累计加分。
根据我省高考加分政策,2019年我市取消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减少其他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加分项目均不超过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