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东昌府区委、区政府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外聘法律顾问(第三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为区委、区政府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评估论证、审核、清理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三)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四)对涉及全局的问题提供合法性、可行性分析论证;
(五)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审查、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六)为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赔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七)为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参与涉及党政机关的诉讼、仲裁和调解等法律事务的办理;
(八)参与法治建设、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等相关问题调研,向党政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培训;
(十)区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聊城市各高校、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2.熟悉区情、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工作规则,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热心区委、政府法律事务和社会公共事业,具有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时间和精力,能够高质量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3.法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党内法规等专业背景,在该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影响力、取得优秀成果者,优先考虑。高校及研究机构人员须同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律师须正在执业,并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
4.年龄不超过56周岁(1962年6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三、工作方式
工作方式为:兼职。
四、报名程序
报名接受网上报名和邮寄、递送三种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9:00至8月9日17:00
1.下载填写报名信息
应聘者需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东昌府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dongchangfu.gov.cn)或登录微信公众号“东昌政府法制”,下载《东昌府区法律顾问委员会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1份,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粘贴近期一寸报名照片报名。
2.递交个人资料
应聘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后,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任命(聘任)职务文件、律师执业证书等复印件(扫描件)各1份,递送或邮寄至东昌府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聊城市柳园南路65号,区政府办公楼508室,邮编252000),同时列明所送寄的个人资料清单。也可将个人资料(含清单)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fzb8413252@163.com。
五、资格审查
确定拟聘人选后,由区法制办逐一核对资料原件,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任
拟聘用人选将在东昌府区政府网(http://www.dongchangfu.gov.cn)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社会公布正式聘用人选名单,并由东昌府区委、区政府颁发聘书,聘期为两年。
咨询电话: 8413252 8411879
联系人:袁义祥、李永会
附件: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docx
东昌府区法律顾问委员会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