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区委、区政府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市内外法学专家、知名律师和东昌府区党政机关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作为第二届法律专家库成员,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范围
在国内有关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等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理论研究、法律服务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知名执业律师及东昌府区党政机关内部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
二、聘任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具有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党建法规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学者,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
(三)高等院校的教师、研究人员,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律师须正在执业,并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务。在公、检、法机关退休、离职后从事律师工作,不受5年执业经历限制。
(四)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1953年6月1日后出生)。
(五)党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报名须具备:大学本科,在职工作人员,从事本部门法律事务工作10年以上经验,通过法律执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相关人员优先考虑。
(六)能够密切联系实际,有充足的精力和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七)身体健康。
三、聘期和工作方式
聘期为两年,工作方式为兼职。
四、评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邮寄、递送三种方式。应聘者须登录东昌府区政府网(http://www.dongchangfu.gov.cn)或登录微信公众号“东昌政府法制”,下载并如实填写《东昌府区法律专家库人员报名表》,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并于2018年8月13日前,将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意见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研究成果和能够证实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等复印件,邮寄或递送至东昌府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聊城市柳园南路65号,区政府办公楼508室,邮编252000);也可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zb8413252@163.com。
在聊城范围内工作,已经参加东昌府区法律顾问报名的,可以兼报法律专家库成员。已经确定为法律顾问人选的,不再入选法律专家库成员。
(二)审查
法律顾问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相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比例等因素,确定拟入选东昌府区法律专家库人员名单。确定拟聘人选后,逐一核实其资料信息。
(三)公示
拟聘用人选将在东昌府区政府网(http://www.dongchangfu.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社会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五、待遇
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实行“按项计酬”(党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除外)。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另外给予奖励。
咨询电话:8413252 8411879
联系人:袁义祥、李永会
附件:东昌府区法律专家库人员报名表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