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山东五部门制定行动方案
为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今年4至6月山东省开展专项行动。日前,山东省教育厅、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出《山东省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这次专项行动将坚持“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坚决打击包括助考犯罪在内的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依纪从快从重从严查实惩处。
附:
山东省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方案
为规范整顿考试秩序,打击考试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定于2019年4月中旬至6月底在全省开展“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开展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考试秩序,端正考试风气,净化考试环境,切实解决考试安全问题,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加强学生考试诚信法纪教育,诚信考试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加强考试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考试环境得到净化,考风考纪实现根本好转;考试安全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防范水平进一步提高;考试安全协同治理体系基本形成,考试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为实现“不敢作弊、不能作弊、不想作弊”的“平安考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措施
坚持“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对包括助考犯罪在内的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依纪查实惩处。具体采取五项措施:
(一)严格考试管理。由省教育厅负责,完善考试工作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考点、考试组织者、监考人员工作职责,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落实的主体责任链条。全面加强考试管理制度建设。在全省深入开展学生考试诚信法纪教育,严肃处理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各地要全面开展考试风险大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扎实开展考务人员工作培训。
(二)打击生产销售作弊器材。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设立举报电话、信箱,通过群众举报、网上搜索、现场查访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违法生产、销售作弊器材线索、证据。对生产销售作弊器材用于考试作弊、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无照经营的市场主体,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由省公安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配合。对2018年底以来,在艺术考试、研究生考试、普通专升本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涉嫌考试作弊的违法犯罪线索逐条梳理调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侦办,一查到底。对兜售考试试题及答案、组织招揽作弊考生、涉嫌考试诈骗等线索深入分析研判,追根溯源,依法打击整治。对案件涉及不法团伙人员、考生和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考试期间加大联合防范排查力度,对在考场内外非法发射无线电信号、携带作弊器材用于考试作弊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四)清理整顿助考培训机构。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对我省核心业务为艺术考试、普通专升本考试、研究生考试、春季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考试培训机构,全面开展资质、业务及广告宣传等方面的审核,对未经审批擅自开业,利用公司名义从事组织考试作弊等违法行为的,对相关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把教育培训机构市场准入关,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前置审批和后期监管,建立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检查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五)净化涉考网络环境。由省委网信办牵头,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配合,实时搜索、监测、研判涉考有害信息,对通过网站论坛、贴吧、博客、微博、微信、QQ群等互动栏目,搜索引擎、社交网站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传播渠道散发疑似试题泄密、考试作弊等有害信息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封堵删除,并视危害程度,及时落地查人,依法惩处。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4月份,研究制订实施方案,落实职责分工,各项工作牵头部门制订专项实施方案;召开专项行动动员视频会,实施专项行动;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集中整治。4月中旬至5月,实施集中整治行动。5月底,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专项行动成果,发挥对各种涉考违法犯罪活动的震慑作用,为教育考试创造良好环境和氛围,实现“平安考试”目标。
(三)巩固深化。6月底,召开工作总结会,汇总工作成果,总结经验教训,建立保障考试安全、打击考试作弊犯罪活动长效机制。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净化考试环境严打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由省招考委负责,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推动。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定期调度工作,汇总进展情况。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作为,加强信息共享,及时会商研判形势,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协调联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系统打击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正面宣传引导作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掌握好宣传报道的时机、角度和力度,及时发布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果,形成宣传声势和强大震慑。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级要建章立制,把整顿考试秩序、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加强对教育考试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形成常态化的联合执法合力,持续净化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