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考录工作安排,公务员考录现已进入体检、考察阶段。根据《2018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对招录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个招录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在相同条件下,退役士兵、优秀青年志愿者、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共261人(具体名单见附件2),审计系统、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系统(原聊城市地税系统)体检的体检公告将分别在山东省审计厅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网站发布。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安排及要求
集合时间:2018年7月21日(周六)早6:00。
集合地点: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西路166号)门口。
体检费用:每人需缴纳体检费300元。
考生本人须按规定时间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到指定地点集合,统一乘车前往指定体检医院。
除特殊情况经市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
《招考职位表》中注明: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有关体检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仍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四、考察时间安排、内容及要求
考察工作自7日19日开始至8月5日结束。录用考察执行《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以事择人、优中选适的原则,遵循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实绩能力的基本要求,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按照我省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调查、处理。落实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等7类负面清单人员,不予录用;对暂时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要保持联系畅通,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做好考察工作。
附件:
1、体检须知
2、2018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