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23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共受理举报问题132起,办结72起,处理6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7人(处分直接责任人45人,追责12人)。其中:涉农专项资金领域受理56起,办结32起,处理48人,党政纪处分41人(处分直接责任人37人,追责4人);土地征收管理领域受理32起,办结11起,处理8人,党政纪处分8人(处分直接责任人3人,追责5人);城乡低保救助领域受理17起,办结11起,处理6人,党政纪处分6人(处分直接责任人4人,追责2人);社会保险基金领域受理13起,办结8起,处理0人;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受理0起;中小学义务教育领域受理6起,办结6起,处理4人,党政纪处分1人(追责1人);小农水工程建设领域受理7起,办结3起,处理1人,党政纪处分1人;农机购置补贴领域受理1起,办结1起,处理0人。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传导压力,形成震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冠县清水镇东焦村原党支部书记宗立合虚报套取小麦直补款等问题。经查,宗立合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07年至2011年连续5年虚报小麦种植面积,套取小麦补贴92808.14元用于村集体开支及支付村民所欠水费。此前,宗立合因受贿错误,冠县纪委已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对虚报套取小麦直补款等问题,时任包村干部、现清水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李金林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管不力,冠县纪委给予李金林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八岔路镇万庄村原党支部书记王书成违规占地等问题。王书成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自2007年违法占用万庄村村南3131平方米(约合4.7亩)耕地建设轴承退火厂并经营至今。临清市纪委给予王书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临清市国土资源局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没收相关建筑物和设施,并对其处以49445元罚款。时任临清市国土资源局八岔路国土所所长、现潘庄国土分局工作人员石登福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管不力,临清市国土资源局党委给予石登福党内警告处分。
莘县大张家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史云波违规批准企业占用农用地等问题。史云波任大张家镇民发中心副主任期间,于2011年4月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滥用职权,擅自同意海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圈占寨里村农用地126亩,其中40亩经批准已转为建设用地,剩余土地一直未办理用地手续,荒芜至今。莘县纪委给予史云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莘县国土资源局古云分局副局长、现樱桃园国土分局局长许保军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管不力,莘县纪委给予许保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高唐县开发区三里岔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吉平冒领迁坟补偿款等问题。杨吉平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2011年时风集团征用本村土地用于工业园区建设时,虚报冒领迁坟补偿款20500元用于村公务支出,贪污地面附属物补偿款4000元。高唐县纪委给予杨吉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其冒领的迁坟补偿款及贪污所得予以追缴。高唐县监察局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管不力的时任高唐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益征收办公室副主任兼耕地保护科科长、现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汝亮,高唐县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科长张伟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冠县辛集镇花园村党支部书记张银豹违规擅自扩大低保发放范围的问题。张银豹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2012年年底擅自扩大低保发放范围,将本应发放给4户的3560元低保金扩大至21户,违反了低保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冠县纪委给予张银豹党内警告处分。
阳谷县第一实验小学对教师违规办班监管不力的问题。2015年9月上旬,阳谷县第一实验小学教师王敏、张丽洁违规举办课外辅导班,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办学规定,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阳谷县教育局责令二人退还所收费用,取消二人本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及所有奖励,两年内不得晋升职称。阳谷县纪委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管不力的第一实验小学分管副校长朱明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刘兆建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