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在省属高校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免学费、免住宿费!
在校期间还给发生活费!
昨天,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免费师范生重点培养学有专长、胜任多学科教学的小学全科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短缺学科教师,自2016年起,在省属高校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凡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志愿到农村学校长期任教,具备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和认定教师资格身体条件的高中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免费师范生。
免费师范生享受“两免一补”
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
其中生活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学校按每人每月(共10个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标准足额发放给免费师范生。
免费师范生在提前批录取
我省将完善免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办法。免费师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成绩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报考免费师范生须承诺,毕业后到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已录取的免费师范生报到入学前,要与招生高校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培养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
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2年内,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在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为免费师范生,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其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此外,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安排到学科教师紧缺的农村学校。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先使用农村中小学空余编制,必要时通过使用临时周转专户编制等途径,确保免费师范生有编有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