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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山东财经大学聊城函授站  2023/2/18 19:17:21

各学院:

2023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预计在2023年4-5月正式启动,为做好我校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校创计划”)立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省创计划”)推荐和相关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立项申报工作

(一)项目培育

各学院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鼓励参加“挑战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历年参加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三千计划”的项目以及“大学生成长与发展指导教程”创业计划项目,进一步转型孵化、总结完善、凝练提升、积极申报。其中,2022年“未来合伙人”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必须申报。

(二)项目类型

“国创计划”“省创计划”“校创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分别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为我校在校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项目主持人在毕业前须完成项目结题,原则上四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但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项目组成员须有明确的分工。每个团队成员不超过6人,一名同学只能参加1个项目。

指导教师要具备良好的科研素质和较高的参与热情,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学术研究或创业实践,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建议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施行校内和校外“双导师”制。每个团队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四)项目报送

创新训练项目的申报者须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附件1);创业训练项目的申报者须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附件2);创业实践项目的申报者须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3)。申报表要求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号,行距为20镑。申报表命名格式:【项目类型】+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申报上述3类项目均需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4),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统一汇总。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3月24日前将申报表及信息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工作邮箱,压缩文件命名格式:【XX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五)项目管理

1.评审立项

项目正式申报之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立项项目。

学校将从校级立项项目中择优推选申报“省创计划”。推报参评“省创计划”的项目通过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立项、网上管理、网上结题,具体事宜将通过QQ群另行通知。

2.项目实施

项目负责人组织协调项目组成员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各项任务。立项后,除因工作调离、退休、毕业、退学等必要原因,不得随意更换、增减立项项目的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和成员;项目负责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的,经审批后,可由项目组其他成员主持项目;在项目申报、实施、结题过程中弄虚作假、无明显进展的将终止项目运行。项目实施期内,学校将组织季度考核、中期考核。

3.结题验收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结题验收,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和建议终止项目五个等级;验收材料包括结题报告书、佐证材料等,其中佐证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利、商业计划书、调查报告、软件、著作、实物、竞赛获奖等材料;不能按期完成项目者,可适当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能超过半年,对于未提出延期申请又未能按期结题的项目,作撤项处理。

立项项目团队要积极开展研究,形成研究成果,并依托项目成果报名参加“挑战杯”“互联网+”等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和相应学科竞赛不少于3次。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不予结项。

项目实施期内,团队报名参加各类竞赛、社会实践或学术活动(参赛作品须为项目的研究成果,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作者为主要团队成员),达到以下要求的,提供有关材料经审核后可免于鉴定结项,直接予以结项。(1)获得一类、二类竞赛省级及以上层次奖项或获得三类竞赛国家级奖项;(2)获得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层次奖项;(3)获得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省级及以上层次奖项;(4)获得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国家级、省级优秀服务团队;(5)发表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及获得软件著作权的。

4.经费管理

学校将按照教育厅相关要求,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学生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与项目开展相关的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调研、差旅费,打印、复印费,资料费,试剂等耗材费,元器件、软硬件测试、小型硬件购置费等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学校对资助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若发现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终止项目资助,并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2022年“未来合伙人”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已经获得立项资助,在本年获得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六)推荐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各立项团队要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通知另发)要求,积极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参加“红旅”活动的项目团队,须根据通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cy.ncss.org.cn,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详见第九届“互联网+”大赛通知)。

(七)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每年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高校可根据情况组织“国创计划”项目学生向企业申报(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

二、关于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范围

按照项目实施期限,应于2023年结题的“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和“校创计划”项目(附件5)。

(二)结题验收组织

“国创计划”“省创计划”“校创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校团委组织开展。

1.结题验收材料

(1)结题申请书。各项目团队须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6)和《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7)。“国创计划”“省创计划”还需要在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提交结题申请。

(2)佐证材料。

创新训练项目验收佐证材料包括调查报告、项目展示PPT和其他佐证材料;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验收佐证材料包括商业计划书、项目展示PPT和其他佐证材料等。其他佐证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利、软件著作,实物,竞赛获奖等材料。各团队还须提供参加“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和相应学科竞赛不少于3次的证明材料。

各团队的结题申请书、调查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展示PPT、其他佐证材料共4个文件放入一个文件夹中,命名为:【国创计划/省创计划/校创计划结题】+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学院为单位,将结题材料及汇总表于4月21日前发送到工作邮箱。

2.免于鉴定结题的情况

项目实施期内,团队报名参加各类竞赛、社会实践或学术活动(参赛作品须为项目的研究成果),达到以下要求的,提供有关材料经审核后可免于鉴定结项,直接予以结项。

(1)获得一类、二类竞赛省级及以上层次奖项或获得三类竞赛国家级奖项;(2)获得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层次奖项;(3)获得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省级及以上层次奖项;(4)获得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国家级、省级优秀服务团队;(5)发表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及获得软件著作权的。

申请免于鉴定结题的项目须按照本通知关于申请结题的有关于要求提供结题材料。经审核,符合免于鉴定结题条件的,可不经专家鉴定,直接予以结项。

(三)项目研究成果的应用

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须依托研究成果报名参加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三、其他事宜

2023年“校创计划”项目申报QQ交流群:235499123

校团委联系人:李建强,联系电话:88525306

工作邮箱:sdufexxb@163.com

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cxcy.sdei.edu.cn/

其他事宜,将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有关通知要求,在QQ群内发布。


 


 

教 务 处              

校 团 委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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