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将集体资产“分光吃净”,而是要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摸清农村闲置资源,激活“沉睡”集体资产,让广大农民从中受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目前,全市的改革工作进行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完成?6月20日,聊城市农业委员会主任陈长华做客市长热线时,对当前全市开展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说明。
1.改革有啥好处?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是新形势下完善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
陈长华说,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推动城乡一体化加快发展,促进各种现代生产要素向农业农村集聚;有利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于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存在的权属不明、成员边界不清、管理组织不健全、运行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对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实现我市创新发展、持续发展、科学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2.有哪些重点工作?摸清“家底”,明确权益谁来享受
摸清“家底”。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都要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2018年,我市全面开展清产核资,9月底前基本完成,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明确权益谁来享受。合理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成员身份确认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要遵循“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按照“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村规民约为参照、以民主决策兜底”的办法,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作出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合理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做到全面、准确、不遗漏。
陈长华说,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要积极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的办法,决不是将集体资产“分光吃净”,而是围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引领和支撑农民增收致富。
按照工作计划,到2018年底,全市村集体经营性收入3万元以上的村将达到5000个,力争消除“空壳村”;到2019年底,所有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到2020年,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较大幅度提升。
3.何时完成任务?2020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2017年,我市选取了359个村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目前,359个试点村已全部完成清产核资,共清查经营性资产3.64亿元,非经营性资产4.1亿元,资源性资产22.75万亩;其中354个村已完成成员资格界定,确认成员23.97万人;248个村已完成股权量化,量化资产总额3.64亿元;264个村已成立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并颁发组织证明书,其中股份经济合作社121个,经济合作社143个;108个村已发放股权证书,共发放股权证2.7万本,工作进度与预期一致。
据陈长华介绍,我市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在今年全面推广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年底前要完成30%的村(社区);2019年底完成70%的村(社区);2020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成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2021年开展改革扫尾工作,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