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辖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6名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 9:00-5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5月10日11:00-5月15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gxqrs.gov.cn(聊城高新区人社信息网)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5月10日11:00-5月15日16:00
《2017年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发布后和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5月10日11:00- 5月16日16:00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聊城高新区人社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5月31日9:00- 6月3日9:0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 9:00-11:30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及提交证明材料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聊城高新区人社信息网(http://www.gxqrs.gov.cn)上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教材分析能力、教学方法、教师基本素质、普通话水平等。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面试方式等相关事项将在聊城高新区人社信息网(http://www.gxqrs.gov.cn)上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规定比例的岗位,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聊城高新区人社信息网(http://www.gxqrs.gov.cn)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在聊城高新区人社信息网(http://www.gxqrs.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确认;对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确认。选岗结果报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备案。
聘用制教师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聘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聘用制教师工资待遇参照区内同等条件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聊城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聘用制教师的工资审批、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